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

語言如利刃



雖說人是善忘的動物,但也得看是什麽事,有些事是肯定比較難忘的,例如曾受不白之寃,那大概是說什麽都忘不了的。我有一個朋友,都四十多歲了,平日很隨和,什麼事都好像不大上心似的,但有一次提起小時候被老師把一件他沒有做過的壞事,算在他的頭上,竟仍見他眼神憤怒,神情委屈,那種強烈的情緒,好像那事就發生在昨天似的。他說那時年紀少,不懂為自己辯白,事後又沒有機會平反,雖然那已是接近四十年前的事,但每次提起,竟依然意難平,視為人生恨事之一。想不到老師的一句話,殺傷力如此驚人!
自此我知道話不能亂說,寃枉別人更是一宗萬萬不能犯的錯誤。

我們知道說話要謹慎的道理,也明白 閒談莫說人非;但有些情況,很難獨善其身,例如人在職場,由於工作需要,知己知彼是必要的致勝策畧。為了知彼,交換情報在所難免,而情報有時又離不開是非,無意中就對別人作出了不公平或錯誤的意見。話說了出口,錯了對了,也只好一切隨風,大都份人都會置之不理了。

所以那次飯聚,當年與我共事的朋友,提起要修正他當年對某高層的看法,使我非常感動。多年前,我們間有一段談話,曾經批評某高層的處事方法。但他再經觀察後,覺得我們當年誤解了那高層。我很欣賞這位舊同事的做法,他的修正表示他對自己的說話負責,對自己曾說過的話時有反省,且不斷更新對己對人的觀察,讓彼此都有改變空間。最難得的是,事隔多年,他還嚐試清除他的話在別人心中所做成的誤解。

雖說語言如風,出了口便收不回來了。但若有機會,像我舊同事那樣作出澄清或修正,我覺得是值得做的,至低限度,可以稍稍減少對別人的不公。

至於我那位曾被老師誤會的大朋友,已經過了平反時限,他的人生恨事,我看只有一法解决,就是原諒那位錯判他的老師,然後放下,自在。

事過境遷,還記來作甚?

1 則留言:

  1. 記恨是自苦!韓信拜將封王,一笑恕過當年逼其他受胯之的市井無賴。清順治帝有句:“百年世事三更夢,萬里江山一局棋”。有為者豈會斤斤計較,怎有空睚眥必報?佛說:“放下自在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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